革命文物
党中央、国务院对革命文物的保护工作十分重视。2006年10月30日,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对四川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指示“收集、保护和运用好革命文物意义重大”,11月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专程来川考察调研革命文物保护情况后强调指出“保护好四川境内的革命文物意义重大,要重点加强三类革命文物的保护,并可持续保护下去:一是意义重大的革命文物;二是散落民间,急需抢救的革命文物;三是有条件列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文物”。 12月,四川省文物管理局启动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安排我院对全省革命文物进行全面调查,并编制《四川省保护革命文物专项实施规划》。四川现存的革命文物数量多、分布广泛、种类繁多、内容丰富,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全院整合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和文保中心的力量,按片区分成5组,在四川省文物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市、地、州文化局、博物馆、文管所的大力支持下,于2007年4月完成调查和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了我省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根据文物现状分类、分级、分期实施,有效指导了全省革命文物的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