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持续推进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工作
2026-01-29
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城文物专项调查的通知》及四川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我院在全面梳理、深入分析历史文献、方志资料、既有考古成果、卫星影像及相关规划信息的基础上,以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为主,统筹协调考古所、革命文物保护研究中心等部门业务人员,组建5支专项调查组,对国家四普办明确的24处老城及省四普办补充的10处老城,共计34处老城开展全面调查。
调查工作中,各专项调查组主动联合相关区县文物保护管理部门,严格遵循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技术规范及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具体要求,坚守老城文物“应普尽普、应保尽保”原则,全面开展老城范围内文物资源的调查、认定与登记工作。

▲ 与自贡市富顺县文管所沟通老城调查范围

▲ 联合叙永县文管所开展宝珠巷现场调查工作

▲ 核查武胜县中心镇(定远古城)新发现文物线索
各调查组已顺利完成内江资中县,自贡自流井区、富顺县,遂宁蓬溪县,广安武胜县,南充仪陇县,泸州江阳区、叙永县,德阳绵竹市,雅安芦山县,阿坝州茂县、松潘县,乐山市市中区、犍为县,广元昭化区、剑阁县,资阳雁江区等17个老城的专项调查任务。工作中严格对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梳理形成老城文物专项调查新发现文物建议清单,已按程序提交至各老城所在地县级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抄送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区)级普查机构后续开展文物登记、认定工作提供了坚实依据。
四川省老城文物专项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下一步,我院将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推进老城文物专项调查,确保按计划圆满完成全部专项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