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获设“国家文物局文物法治建设联系点”
2026-01-16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增强文物法治工作质效,提升依法保护文物的能力和水平,国家文物局于近期公布了首批“文物法治建设联系点(2026-2028年)”名单。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成功入选,成为全国九家联系点单位之一。

近年来,我院积极参与文物法治建设实践:深度参与《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调研、起草、论证与执法检查等工作;参与《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制定;同时参与广安、广元、泸州、自贡、巴中等地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出台工作,为完善四川文物保护法规体系贡献专业力量。
此次入选,既是国家文物局对我院在文物法治建设领域实践成效与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更是赋予我院立足四川、以地方实践赋能全国文物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
未来,我院将以此次设立联系点为契机,深度融入全国文物法治建设大局,精准对接国家文物局工作部署,积极承担文物法治建设相关科研课题、项目攻关与法规制定任务,组织开展文物保护法治调研与学术研究。同时,全力配合四川省人大、省文物局,深化地方文物保护法规制度建设,以法治力量护航文物保护传承,为守护中华文脉、坚定文化自信贡献坚实的四川力量。